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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管理科
负责全市旅游行业质量规范和管理;组织拟定旅游行政管理规定;组织实施旅游涉外饭店、旅行社、旅游车队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、服务标准;负责三星级(含三星级)以下旅游涉外饭店的星级评定、复核以及推荐四星级以上饭店,审核新建和改造涉外及星级饭店的图纸和方案;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系统的教育、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,组织旅游行业岗位培训;负责旅游行业导游员、旅行社经理等岗位资格及岗位等级的认证申报;负责审批国内旅行社,审核报批国际旅行社;责审批特种旅游(漂流、滑雪、狩猎)经营许可证;负责旅行社年检工作及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管理;负责完善旅游市场管理机制;负责旅游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;监督检查旅游服务质量,规范旅游市场,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;负责审核因私出国旅游和边境旅游;指导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;组织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;负责旅游定点单位的评定、检查工作;负责监督检查旅游安全、保险工作,协调指导旅游行业的自律价格;负责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处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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